首要方针:坚持稳中求进,在稳固环境空气质量改进效果的基础上,推进空气质量继续改进。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进方针;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(PM2.5)均匀浓度同比下降5%左右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削减5%左右。
施行规模:京津冀及周边地区,包括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邢台、保定、沧州、廊坊、衡水市,山西省太原、阳泉、长治、晋城市,山东省济南、淄博、济宁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市,河南省郑州、开封、安阳、鹤壁、新乡、焦作、濮阳市(以下简称“2+26”城市,含河北省雄安新区、辛集市、定州市,河南省济源市)。
基本思路:坚持问题导向,立足于工业系统、动力结构、运送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,以推进清洁取暖、公转铁、企业提标晋级改造为要点,稳固“散乱污”企业归纳整治效果,狠抓柴油卡车、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(VOCs)专项整治,有效应对重污染气候,施行秋冬季错峰出产,加强区域联防联控,严厉督察问责,深化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归纳治理攻坚举动。回来搜狐,检查更加多